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。家子,家子说法:把100万遗落出租车的失主找到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“这100万元没人要了?”四川凉山,一出租车司机拉了一男一女,结果两人遗落了一个箱子,出租车司机打开一看,吓了一跳,里面一捆捆的现金,他立刻把钱交到派出所。但奇怪的是,派出所联系到失主后,对方却至今没去领这笔钱,电话也不接了。
这笔钱是今天凌晨3点多掉的,当时出租车司机罗浩正在跑车,在一家KTV门口拉到一男一女两个人,看上去都喝了酒。两个人先把一个箱子放到了副驾驶,然后坐到了后排座位上。
过了会,女乘客先在一个小区下了车,之后男乘客到另一个小区下车。司机罗浩又开了一阵,才发现副驾驶上的箱子两个乘客都忘了拿,他打开一看,吓了一跳,发现许多捆现金。他立刻向出租车公司进行了报告,并和两个公司的人一起把钱交到了当地派出所。
派出所工作人员联系到失主以后,对方说早上9点去取。一大早,一名男子来到派出所,说吃个早饭去取,但之后就没去了。派出所事后核实,说那名男子是失主的亲戚。但民警多次联系失主以后,对方却一直没去派出所,现在电话也不接了。而因为金额比较大,现在民警还需要轮流看着这笔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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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对于这件事,广大网友在为出租车司机点赞的同时,对于这笔钱这是议论纷纷,有认为失主真是个有钱人,丢了100万元也不当回事。有认为怀疑这笔钱是不是来路不在,存在问题,还有一些网友怀疑这笔钱是不是真钱的。
2、确实,这件事里,首先必须要为这名司机的行为点个赞,他处理这笔钱的方式,可以说是既符合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,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:“拾得遗失物,应当返还权利人。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,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。”我国不存在谁捡到东西就是谁的事情,也不存在权利人要拿回遗失物,必须向拾得人支付报酬的制度。拾得人有义务向权利人返还遗失物,或者将遗失物交给公安等部门。
而且,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:“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,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,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。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”如果司机没有把钱交给公安机关,拿在自己手里,一旦把钱再丢了,可是要负赔偿责任的。
此外,如果想把钱据为己有,还可能会构成犯罪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规定,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会构成侵占罪,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这里的数额较大,是指5000元以上。100万元以上,绝对属于数额巨大了,如果要是司机占着不还,将来失主提起刑事自诉,司机就面临着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的处罚。
所以,这名司机先向公司报告,再由公司的两个人陪着一起把钱交给公安机关,真是非常典范的做法。
当然,这名出租车司机把钱送到派出所,在这之间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,司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在此之前产生的交通费、误工费等必要费用。
3、那么,如果失主一直不去领,派出所应该怎么处理呢?毕竟,这笔钱金额这么大,一直要有民警看着,也是很大的负担。
对此,之前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五条曾规定:“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,知道权利人的,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;不知道的,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。”所以,公安机关首先需要确定之前联系的那个人是不是真正的失主。
如果能够确定确实是失主,可以再与对方联系,否则的话,就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,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,归国家所有。如果过了一年都没人领,这笔钱可以上交国库了。
其次,公安机关在联系失主或者发布公告期间,可以核实这笔钱的真伪。
如果是假钞,公安机关应当将这笔钱没收,同时失主也可能涉嫌持有、买卖、运输假币等相关犯罪,就需要侦查处理了。
如果是真钞,由于货币属于一般种类物,所以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将这笔钱存入银行,待失主前来领取。
你觉得这笔钱是什么情况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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